1.建筑物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根据建筑高度、使用功能、楼层建筑面积可分为一类、二类。
下列属于一类民用建筑。
(1)住宅:大于54m的住宅建筑。
(2)公共建筑。
1)大于50m的公共建筑。
2)不大于50m,但24m以上部分任一建筑面积大于1000m2的商店、展览、电信、邮政等公共建筑。
3)医疗建筑、重要的公共建筑。
4)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防灾指挥调度建筑、网局级、电力调度建筑。
5)藏书超过100万册的图书馆。
2.建筑物的构成
(1)结构体系,分为上部结构和地下结构。
1)上部结构包括墙、柱、梁、板、屋顶
2)地下结构指建筑物的基础结构。
(2)围护体系(建筑物外围)。建筑物的围护体系由屋面、外墙、门、窗等组成。(不包括内墙)
(3)设备体系。包括给水排水系统、供电系统和供热通风系统。供电系统分为强电系统、弱电系统两部分:
1)强电系统指供电、照明等;
2)弱电系统指通信、信息、探测、报警等。
3.建筑物高度的计算。
(1)平屋顶建筑高度应按室外设计地坪至建筑物女儿墙顶点的高度计算;无女儿墙,应按至其屋面檐口顶点的高度计算。
(2)坡屋顶建筑应分别计算檐口及屋脊高度,檐口高度应按室外设计地坪至屋面檐口或坡屋面最低点的高度计算,屋脊高度应按室外设计地坪至屋脊的高度计算。
(3)需要计算至建筑物最高点的情形:
1)机场、广播电视、电信、微波通信、卫星地面站、气象台、军事要塞等设施的技术作业控制区内及机场航线控制范围内的建筑,建筑高度应按建筑物室外设计地坪至建(构)筑物最高点计算。
2)历史建筑,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保护规划区内的建筑,建筑高度应按建筑物室外设计地坪至建(构)筑物最高点计算.除此以外的其他一般建筑,屋顶设备用房及其他局部突出屋面的辅助用房的总面积不超过屋面面积的1/4时,不应计入建筑高度。
4.建筑设计程序。
建筑设计的程序一般可分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阶段。
1)方案设计
方案设计文件的内容应包括:设计说明书、总平面以及相关建筑设计图纸,设计委托或设计合同中规定的透视图、鸟瞰图、模型等。
2)初步设计
初步设计是项目的宏观设计……其深度应满足编制施工招标文件、主要设备材料订货和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需要。
初步设计文件的内容应包括设计说明书、有关专业的设计图纸、主要设备或材料表、工程概算书、有关专业计算书等。
3)施工图设计
……绘制出正确、完整、详细的施工图纸,明确部分工程详图、零部件结构明细表、验收标准及方法、施工图预算等。其深度应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需要。
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应包括合同要求所涉及的所有专业的设计图纸、工程预算书、各专业计算书等。
5.室内声环境。
(1)室内允许噪声级采用A声级作为评价量。
(2)昼间和夜间所对应时间:昼间:6:00~22:00时;夜间:22:00~6:00时
(3)新建居住小区临交通干线、铁路线时,宜将对噪声不敏感的建筑物作为建筑声屏障,排列在小区外围。
(4)安静要求较高的民用建筑,宜设置于本区域主要噪声源夏季主导风向的上风侧
(5)在选择住宅建筑的体形、朝向和平面布置时,充分考虑噪声控制要求,符合下列规定:
①在住宅平面设计时,应使分户墙两侧的房间和分户楼板上下的房间属于同一类型
②宜使卧室、起居室(厅)布置在背噪声源的一侧。
③对进深有较大变化的平面布置形式,应避免相邻户的窗口之间产生噪声干扰。
(6)电梯不得紧邻卧室布置,也不宜紧邻起居室(厅)布置。受条件限制需要紧邻起居室(厅)布置时,应采取有效隔声和减振措施。
(7)主卧室内卫生间的排水管道宜做隔声包覆处理。
6.遮阳设计。
(1)建筑门窗洞口的遮阳宜优先选用活动式建筑遮阳。
(2)当采用固定式建筑遮阳时,南向宜采用水平遮阳;东北、西北及北回归线以南地区的北向宜采用垂直遮阳;【南水北调(掉--垂直掉下来)】
东南、西南朝向窗口宜采用组合遮阳;东、西朝向窗口宜采用挡板遮阳。
7.抗震设防的各类建筑与市政工程,根据遭受地震破坏后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社会影响程度、在抗震救灾中的作用等因素分为甲、乙、丙、丁四个抗震设防类别:
(1)甲类:特殊设防类,使用上有特殊要求的设施,涉及国家公共安全的建筑与市政工程,地震时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等特别重大灾害后果,需要进行特殊设防的建筑与市政工程。
(2)乙类:重点设防类,地震时使用功能不能中断或需尽快恢复的生命线相关建筑与市政工程,地震时可能导致大量人员伤亡等重大灾害后果,需要提高设防标准的建筑与市政工程。
(3)丙类:标准设防类,指按标准要求进行设防的建筑与市政工程。
(4)丁类:适度设防类,指使用上人员稀少且震损不致产生次生灾害,允许在一定条件下适度降低设防要求的建筑与市政工程。
8.砌体结构房屋抗震措施。
【提高整体性】
1)砌体房屋应当设置现浇钢筋混凝土圈梁、构造柱、芯柱,且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5。
2)多层砌体房屋楼、屋盖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楼板在墙上或梁上应有足够的支承长度,地震时不应跌落或拉脱。
②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楼板或屋面板,应采取有效的拉结措施,保证楼、屋盖的整体性。
③楼、屋盖的钢筋混凝土梁或屋架应与墙、柱或圈梁可靠连接。
④不得采用独立砖柱。
3)砌体结构楼梯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不应该采用悬挑式踏步或踏步竖肋插入墙体的楼梯,8度、9度时不应采用装配式楼梯段。
②装配式楼梯段应与平台板的梁可靠连接。
③楼梯栏板不应采用无筋砖砌体。
4)对砌体抗震墙,施工应先砌墙后浇构造柱、框架梁柱。
9.消能器(也称阻尼器)的相关规定
(1)消能器的选择应考虑:结构类型、结构控制参数、使用环境等因素。【口诀:两条狗(构)拉屎(使)】
(2)消能器与支撑、连接件之间宜采用高强度螺栓连接或销轴连接,也可采用焊接。
(3)支撑及连接件一般采用钢构件,也可采用钢管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构件。钢筋混凝土构件作为消能器的支撑构件时,其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30。
(4)消能器与主体结构连接一般有:支撑型、墙型、柱型、门架式、腋撑型。
当消能器采用支撑型连接时,可采用单斜支撑布置、“V”字形和人字形等布置,不宜采用“K”字形布置。
(5)消能器的安装顺序。
1)消能部件的安装顺序,应由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消能器生产厂家共同商讨确定。
2)对于钢结构,消能部件和主体结构构件的总体安装顺序宜采用平行安装法,平面上应从中部向四周开展,竖向应从下向上逐渐进行。
3)对于现浇混凝土结构,消能部件和主体结构构件的总体安装顺序宜采用后装法进行。
10.隔振支座的规定。
(1)大跨屋盖建筑中的隔震支座宜采用隔震橡胶支座、摩擦摆隔震支座、弹性滑板支座。
(口诀:橡胶摆动有弹性)
(3)隔震层中的隔震支座应在安装前进行出厂检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特殊设防类、重点设防类建筑,每种规格产品抽样数量应为100%
2)标准设防类建筑,每种规格产品抽样数量不应少于总数的50%:有不合格试件时,应100%检测;
3)每项工程抽样总数不应少于20件,每种规格的产品抽样数量不应少于4件,当产品少于4件时,应全部进行检验。
11.相关构造要求的汇总
(1)吊顶材料和构造设计根据规范要求,应当考虑:防火、防潮、防水处理。【水火不容】
(2)楼面、地面应根据建筑使用功能,满足保温、隔声、防水、防火等要求,铺装面层应平整、防滑、耐磨、易清洁。
(3)非承重墙要求:保温隔热、隔声、防火、防水、防潮等。
(4)外墙应当根据气候条件和建筑使用要求,采取保温隔热、隔声、防火、防水、防潮和防结露等措施。
(5)电梯机房应采取隔热、通风、防尘措施。
12.室内疏散楼梯的最小净宽度
13.楼梯的空间尺度要求
(1)供日常交通用的公共楼梯,不少于两股人流,每股人流宽为0.55m。(即最小净宽1.1m)
(2)住宅套内楼梯净宽:一边临空时,不应小于0.75m;两侧有墙时,不应小于0.9m。套内楼梯的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22m,高度不应大于0.20m。
(3)当梯段改变方向时,楼梯休息平台最小宽度不应小于梯段净宽,并不应小于1.20m。
(4)楼梯平台净高不应小于2m,梯段净高不应小于2.2m。
(5)每个梯段踏步数量:一般不应超过18级,亦不应少于2级。
(6)楼梯至少一侧设扶手;3股人流应两侧设扶手。
(7)室内楼梯扶手高度:一般>0.9m。
14.防火门、防火窗的规定。
(1)防火门、防火窗划分为甲、乙、丙三级,耐火极限分别不低于1.5h、1.0h、0.5h。
(2)防火门应为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并在关闭后应能从其内外两侧手动开启。
(3)用于疏散的走道、楼梯间和前室防火门,应具有自行关闭的功能。
(4)常开的防火门,当发生火灾时,应具有自行关闭和信号反馈功能。
(5)设在变形缝附近的防火门,应设在楼层数较多的一侧,且门开启后不应跨越变形缝。
15.面层分为整体面层、板块面层和木竹面层
①整体面层:水泥混凝土面层、水磨石面层、水泥砂浆面层、水泥钢(铁)屑面层、防油渗面层、不发火(防爆的)面层等。
②板块面层:砖面层(陶瓷锦砖、缸砖、陶瓷地砖和水泥花砖面层)、大理石面层、花岗石面层、预制板块面层(水泥混凝土板块、水磨石板块面层)、料石面层(条石、块石面层)、塑料板面层、活动地板面层、地毯面层等。
16.涂饰工程
(1)新建筑物的混凝土或抹灰基层在涂饰涂料前应涂刷抗碱封闭底漆。
(2)水性涂料涂饰工程的施工环境温度应在5~35℃之间。
(3)混凝土或抹灰基层涂刷溶剂型涂料时,含水率不得大于8%;
涂刷乳液型涂料时,含水率不得大于10% 。木材基层含水率不得大于12%。
(4)基层腻子应平整、坚实、牢固,无粉化、起皮和裂缝。
(5)厨房、卫生间、地下室墙面必须使用耐水腻子。